重磅好消息 2022年6月29日19:00 焦作市政府消费券 面向全市发放1500万元
汽车消费券(400万元)
满2万元减1000元 满5万元减3000元 满10万元减4500元
通用消费券(700万元) 满100元减25元 满200元减50元 满500元减100元
家电消费券(400万元)
满1000元减150元 满2000元减300元 满3000元减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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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消费复苏,激发市场活力,提振消费信心,市政府决定发放1500万元政府消费券。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消费券发放时间及金额
2022年6月29日19:00至7月31日,发放总金额1500万元的消费券,其中市财政资金1000万元,工商银行焦作分行配套资金500万元。
二、消费券类别及面值
发放汽车消费券400万元,通用消费券(适用于商超、家电、加油站、餐饮住宿)700万元,家电消费券400万元。汽车消费券面值分别为1000元、3000元、4500元;通用消费券面值分别为25元、50元、100元;家电消费券面值分别为150元、300元、500元。
三、适用人群所有在焦人员(包括外地来焦人员)。
四、参与商户范围
焦作市中心城区相关限上企业 详见下文内容
五、领券及使用方式
1.微信搜索“e生活plus”小程序,进入“焦作市政府消费券活动”界面。 2.在活动开始后,用户进入抢券主界面即可抢券,抢券成功后,可直接到个人微信卡包查询。 3.通用、家电消费券领取者在微信卡包查询并确认收到政府发放的消费券后,前往指定商家进行消费,通过微信扫码支付(需提前绑定工行信用卡/储蓄卡付款)进行消费券满减核销使用。 4.汽车消费券需在指定汽车销售公司或4S店购买新乘用车(含新能源)并在焦作市办理入户登记手续,通过活动界面在线提交汽车消费补贴申请后领取。提交申请内容包括车主姓名(与微信端实名认证一致)、手机号、身份证号、购车发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新能源车除外)、车辆行驶证、有效支付凭证(POS小票或微信/支付宝支付截图等)、工商银行卡(与车主姓名一致)等信息,由工行针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工行审核上传资料完整性后,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至购车人银行卡中,车辆购买以车辆行驶证办理时间为准。
六、消费券类型及使用标准 (一)汽车消费券 发放汽车消费券400万元。其中1000元券400张,3000元券600张,4500元券400张。消费者在活动期间购买7座(含)以下乘用车,可申领使用汽车消费券。购买汽车单台价格2万元(含)以上的可使用1000元消费券,单台价格5万元(含)以上的可使用3000元消费券,单台价格10万元(含)以上的可使用4500元消费券。
下列情形不在补贴范围: 1.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购买的新车。 2.在活动公告发布前已经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活动公告发布后更换或重新开具发票的。 3.购买摩托车、三轮车、四轮低速电动汽车、农用车、载货车、7座以上客车的。 4.相关材料信息不一致或有矛盾的。
(二)通用消费券 发放通用消费券700万元,其中25元券60000张,消费满100元及以上可使用;50元券80000张,消费满200元及以上可使用;100元券15000张,消费满500元及以上可使用。
(三)家电消费券 发放家电消费券400万元,其中150元券2000张,消费1000元及以上可使用;300元券4000张,消费满2000元及以上可使用;500元券5000张,消费满3000元及以上可使用。 各类消费券数额及面值可根据实际核销情况作适当调整。
七、消费券投放及使用规则
(一)汽车消费券:投放1轮,每人限领1张,活动期内有效;通用、家电消费券:每10天投放1轮,每人每轮限领各1张,有效期7天,自领取之日起生效;消费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二)消费券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可在指定商家使用,每次交易仅可使用1张消费券,可与平台促消费活动、实体商家提供的打折优惠活动叠加使用。消费券不可提现、转赠、买卖,不可用于储值卡充值,发生退货、消费撤销时消费券自动退回并视为已使用,不予补发。有效期内未使用的,不可重复申领;有效期满未使用的,自动收回,用于下轮投放。 (三)参与商家及其员工、消费者在活动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伙同或协助他人作弊,通过开展虚假交易等行为套取活动资金,一旦发现有虚假交易、作弊、套现、洗钱等情况的商家和消费者,立即取消活动参与资格;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消费券使用过程中,请商家、消费者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焦作市商务局所有。 咨询电话:(0391)3999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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