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
灾情发生后,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金融系统积极行动,全力支持服务应急救灾和灾后重建各项工作。一是迅速开展灾情调研。组织人员到金融网点、包联社区等进行现场查勘,掌握第一手资料。二是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及时与省金融监管局沟通汇报,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三是组织开展救灾捐助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加强金融支持服务,积极捐赠灾后重建物资。四是落实各项灾后重建政策。积极对接省、市各项灾后重建政策措施,做好灾后重建金融支持。下面,从两个方面介绍金融支持情况: 一、全力加强灾后重建各类金融服务 把应急救灾和灾后重建作为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第一时间汇报、第一时间沟通、第一时间办理。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是赴上级对接争取优惠政策支持。第一时间向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汇报焦作灾情和有关情况,发生重要情况及时汇报沟通,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经争取,将焦作纳入全省灾后重建信用贷款投放地区,帮助辖内受灾严重的各类市场主体,积极申请无抵押、无担保、纯信用发放的贷款,尽快帮助市场主体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二是指导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服务力度。协调金融机构为我市累计捐赠防汛救灾资金408万元。组织全市银行业机构大力发放汛情贷款,已发放汛情贷款35亿余元。组织相关金融扶贫主办银行在全市开展金融扶贫政策宣传,并大力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和精准扶贫企业贷款,防止脱贫户因灾防贫,暴雨灾情发生以来,共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314笔,金额751万元;发放精准扶贫企业贷款贷款4笔,金额1.11亿元。组织保险机构加大保险灾后赔付力度,联合焦作银保监分局下发《焦作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各保险机构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做好理赔相关事项,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全市保险公司共接到报案3656件,预计造成损失1.36亿元,已赔付5937万元。 三是及时设立专项应急救助贷款。指导银行机构根据汛情影响,第一时间开发具有针对性、特色化的16款防汛救灾金融产品,全力服务全市灾后重建工作。农发行设立专项救灾应急贷款,开辟绿色通道,为全市受灾严重的项目、企业审批15.08亿元的救助资金,发放7.21亿元的救灾贷款,助力全市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四是完善救灾配套金融措施。联合人行焦作中支、焦作银保监分局印发《金融支持灾后重建工作方案》,组织全市金融系统,加大对灾后重建企业融资和保险的支持力度,助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印发《关于加大灾后重建信用贷款投放的通知》,支持修武县等受汛情影响较为严重的县域积极组织辖内受灾严重的各类市场主体积极申请无抵押、无担保、纯信用发放的30万元以下专项信用贷款,并建立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措施,帮助市场主体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印发《焦作市推进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在我市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创新试点,打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新商业模式,推动支持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和灾后重建。 五是优化灾后重建金融服务。编印《万人助万企融资服务手册》和《防汛救灾专项金融产品手册》,便捷企业获知更多金融产品。举行防汛救灾金融产品线上推介会,方便企业融资。为金融系统、企业协调排涝泵和不间断电源,保障主体稳定运转。结合“万人助万企活动”,组织金融机构深入包联企业和市场主体,了解摸排受灾情况,主动提供精准金融服务,帮助受灾企业解决融资问题。联合“万人助万企”第三组及相关金融单位走进示范区、温县召开惠企政策宣讲会,增强企业借助政策加快灾后复工复产的信心。 二、落实助企利民金融支持政策 《加快灾后恢复重建的若干政策措施》涉及金融的任务主要有3项: 一是发挥市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作用。统筹小微企业风险补偿金1600万元,做好市级融资担保灾后重建代偿补偿工作。 二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向受灾严重的市场主体,发放30万元以下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对受汛情影响的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并结合其受疫情灾情影响实际情况,给予延期付息安排。 三是做好保险服务。引导保险机构集中调配查勘资源,建立理赔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流程,简化投保程序,提高理赔效率,确保应赔尽赔、应保尽保。 下一步,全市金融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灾后重建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把功夫下在“里子工程”上,全力支持服务灾后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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